標準化服務

醫療器械列名(Device Listing,按設備計)

完成機構註冊後,每種擬在美國銷售的器械還需在 FDA 完成列名,申報產品代碼、專有名稱與上市前申報編號。列名按設備計,我們協助逐項完成申報。

監管機構美國 FDA
前置條件已完成機構註冊
申報單位按設備逐一
提交週期數個工作日/臺
本頁內容

服務定義與監管依據

器械列名(Device Listing)是 FDA 依據 21 CFR Part 807 的要求,由已註冊機構申報其在美國市場銷售的每一種器械的信息,包括專有名稱、產品代碼、法規編號、機構內開展的活動類型等。

所有列名信息須通過 FDA 電子系統提交(除非獲得 FDA 豁免)。如器械需要上市前申報,列名時須提供對應的 510(k)、De Novo、PMA 等編號;510(k) 豁免的器械可直接列名。

FD&C Act §510(j)21 CFR Part 807 Subpart B

哪些情況需要辦理

已完成 FDA 機構註冊、準備申報具體器械的製造商與出口商
產品線擴展、需要新增列名的已註冊機構
器械信息(名稱、型號、代碼)變更後需要更新列名的企業

前置條件與辦理順序

FDA 器械機構註冊醫療器械列名
  • 機構已完成或同步辦理 FDA 機構註冊(列名依附於註冊賬戶)。
  • 每種器械的產品代碼與法規編號已確定;510(k) 狀態已確認。
  • 已獲批器械需準備好 510(k) 編號等上市前申報信息。

法規責任主體

列名義務主體是註冊機構的所有者/運營者。我們協助核對產品代碼、準備並提交列名信息;企業需確保列名內容與實際銷售的器械一致。

客戶需要提供的資料

每種器械的專有名稱與型號/品牌信息
產品代碼與法規編號(如未確定,我們協助查詢確認)
510(k) 等上市前申報編號(如適用)
機構註冊號或 FEI 號

服務流程

  1. 01

    核對每種器械的分類、產品代碼與 510(k) 狀態

  2. 02

    在 DRLM 系統中按設備逐項提交列名信息

  3. 03

    取得列名確認並核對公開數據庫中的顯示信息

  4. 04

    歸檔列名記錄,提示後續更新義務

交付物

每種器械的 FDA 列名完成確認
列名信息核對記錄
變更與年度更新提示

辦理週期

在機構註冊完成且代碼明確的前提下,每種器械的列名通常數個工作日內完成。

服務範圍

服務內容

  • 產品代碼與法規編號核對
  • 按設備逐項提交列名
  • 列名結果的核對與歸檔
  • 與機構註冊年度續期的銜接

不包含的內容

  • 510(k) 等上市前申報本身(另行委託)
  • UDI/GUDID 數據申報(屬單獨服務)
  • 因企業產品信息重大變更產生的重新分類評估(另行評估)

完成後通常銜接

常見踩坑

產品代碼未核實就申報產品代碼決定列名信息是否正確,代碼選錯會使整個列名無效。申報前應根據器械預期用途和技術特徵在 FDA 產品分類數據庫中核實代碼與法規編號。
把列名當成 FDA 對器械的認可列名只是信息申報,不構成 FDA 對器械安全或有效性的任何認可。對外宣傳「FDA 批准」等表述會構成誤導,甚至引發貼錯標籤問題。
器械信息變更後未更新列名器械名稱、型號或代碼變更後,列名信息須同步更新,保持與實際銷售的器械一致。列名長期不維護,會在 FDA 核查或客戶盡調時暴露出差異。

費用與報價

本服務按產品情況、數量和目標市場報價。提交產品資料後,我們會給出明確的服務範圍和報價。

獲取報價

常見問題

同一機構有多個產品,每個都要列名嗎?

是的。列名按設備逐一申報,每種器械(按產品代碼和專有名稱區分)都需要單獨列名;型號/品牌較多的情況我們會協助梳理合理的列名結構。

510(k) 豁免的器械可以列名嗎?

可以。豁免器械無需提交 510(k),完成機構註冊後即可直接列名上市,但仍需滿足標籤、質量體系等其他適用要求。

不確定產品代碼怎麼辦?

產品代碼決定列名信息是否正確,建議先核實再申報。我們可以協助根據器械的預期用途和技術特徵查詢 FDA 產品分類數據庫,確認適用的代碼與法規編號。

相關服務

免責聲明

本服務為列名申報協助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列名不構成 FDA 對器械安全或有效性的認可。